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

台北市教育局十九日召開記者會,為政策延續性以及保障學生就學權等理由,向教育部提出北北基聯測續辦計畫。由於日前高分低就、重分發的爭議,各界對於聯測是否續辦提出質疑,包括議員、家長團體都有不同的意見,有主張教育應回歸全國一致、「圈地辦學」違反公平正義,故應停辦;亦有主張停辦將對於已經依照「一綱一本」準備聯測的八、九年級學生無所適從、形成更大的壓力,故而召開記者會,要求續辦。

關於北北基聯測以及教科書選用制度,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屬於地方政府的自治權限;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三項第三款之規定,類似北北基聯測這樣的「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是否續辦應是屬於地方性公民投票的範圍,這樣的爭議政策如果能夠經由學生家長參與討論、溝通,最後交由住民自決,不僅能透過公共討論形成共識,亦能使「參與式民主」在地實現!

回憶五都選舉前,人民作主志工行動網等團體呼籲五都首長候選人於當選後落實「人民作主,公投生活化」,未料郝、朱兩位市長當時對此噤聲、不願表態。雖然民意對於朱市長來說,也可能只是無意義的「胡扯」,但學生並不是地方政府教育試驗的白老鼠,對於孩子的未來,家長也應該有表達意見的管道,並在達成共識後融入具體政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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