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採購作業程序

○○○○○採購作業程序

 

壹、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

一、 內部請購程序:

 

(一) 各單位因公須採購時,均應填具採購申請書(未編列預算、性質特殊採購案件,須先簽准,並附上原簽影本),交由總務處俾憑辦理。但因緊急特殊事故,必須先行採購者(限在新台幣二仟元以下),請購人得於三日內補辦申請書並於備註欄內敘明理由,檢附憑據(貼於黏貼憑證用紙上),以憑查核及辦理核銷。(若款先行墊付者,請註明並蓋章)。

 

二、 對外採購程序:

 

(一)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規定:「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二) 惟本○為求採購程序更加嚴謹,對於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均由承辦人取具『一』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書或估價單,送會計室經費科目登記,並經陳判批准後,始交由該廠商承包。

 

三、 驗收程序:

 

(一) 依據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九十一條規定:採購事項單純者免會驗及協驗人員。本○規定由請購、使用或接管單位負責主驗,於黏貼憑證用紙「驗收人欄」簽章。

 

(二) 另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承辦單位於..驗收時,得不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

 

貳、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逾新台幣十萬元,未達一百萬元之採購)

 

一、 內部請購程序:

 

(一)各單位因公須採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再交由總務室俾憑辦理。

 

1. 採購申請書。

2. 採購規範或規格說明書:諸如:品質、技術、尺寸、功能、安全、履約期限、保固期限..等。(如屬工程採購請另附工程圖說)。

3. 契約書(草案):總務處備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約書範例,若欲依範例請購單位可免提出。

4. 原簽影本:未編列預算、特殊性質採購案件,須先簽准;或須簽准由何種招標方式辦理者(如限制性招標),應另附上原簽准影本。

 

二、 對外採購程序: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規定,得以下列之方式辦理之:

 

(一) 公開取得報價或企劃書: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會)資訊網路(不得少於三日)或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進行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二) 限制性招標:得不經公告方式,直接邀請指定廠商進行比價或議價。

 

1 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五款情形之一者,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

 

2 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者,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該採購案,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及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得採限制性招標。

 

三、 驗收程序:

 

(一)依據採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驗收時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人員主驗,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會驗。

 

(二)另依據採購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未另訂者,比照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監辦,驗收時應由主(會)計人員及有關單位(政風室)會同監辦(應通知之)。

 

(三)驗收時應製作驗收紀錄及結算驗收證明書,於驗收完畢後,應由驗收人員(包括主驗、會驗、監驗人員)分別簽認。

 

參、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新台幣一佰萬元以上之採購)

 

一、內部請購程序:

 

同貳、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之第一、項內部請購程序。

 

二、對外採購程序:

 

(一)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十九條,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招標公告於:

 

1.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2.公開於主管機關採購公告資訊系統(Web.pcc.gov.tw)。

 

(二)選擇性招標:依採購法第二十、二十一條,以公告方式預先以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辦理資格審查公告於:

 

1.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2.公開於主管機關採購公告資訊系統(Web.pcc.gov.tw)。

 

(三)限制性招標: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六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公告方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一家廠商議價。

 

三、驗收程序:

 

同貳、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之第三、項驗收程序。

 

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工程、財物採購新台幣五千萬以上;勞務採購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由本○擬具預算簽呈、招標移辦單、契約書草案、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等辦理招標作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