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

台北市教育局十九日召開記者會,為政策延續性以及保障學生就學權等理由,向教育部提出北北基聯測續辦計畫。由於日前高分低就、重分發的爭議,各界對於聯測是否續辦提出質疑,包括議員、家長團體都有不同的意見,有主張教育應回歸全國一致、「圈地辦學」違反公平正義,故應停辦;亦有主張停辦將對於已經依照「一綱一本」準備聯測的八、九年級學生無所適從、形成更大的壓力,故而召開記者會,要求續辦。

關於北北基聯測以及教科書選用制度,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屬於地方政府的自治權限;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三項第三款之規定,類似北北基聯測這樣的「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是否續辦應是屬於地方性公民投票的範圍,這樣的爭議政策如果能夠經由學生家長參與討論、溝通,最後交由住民自決,不僅能透過公共討論形成共識,亦能使「參與式民主」在地實現!

回憶五都選舉前,人民作主志工行動網等團體呼籲五都首長候選人於當選後落實「人民作主,公投生活化」,未料郝、朱兩位市長當時對此噤聲、不願表態。雖然民意對於朱市長來說,也可能只是無意義的「胡扯」,但學生並不是地方政府教育試驗的白老鼠,對於孩子的未來,家長也應該有表達意見的管道,並在達成共識後融入具體政策之中

 

 

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因應全球股災,政府總動員

為因應全球股災,政府總動員!在府院高層指示下,政府相關部會已開始24小時緊盯全球股市,一有最新情勢發展,將循行政院副院長陳冲、行政院長吳敦義和馬英九層層上報,希望能安然挺過這次危機。 上周股市風暴後,馬總統雖然關切,但只簡短回應,隔日標準普爾調降美債信評等,馬總統與副總統蕭萬長連繫後,上周六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信心喊話,周日蕭萬長主持財經會議,昨天馬、蕭、行政院長吳敦義再度就情勢交換意見,今天財經官員也一早就入府開會。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強調,政府會適時採取必要行動。 馬總統幕僚指出,馬總統推崇蕭萬長是他永遠的財經總規畫師,即便蕭萬長婉謝與馬總統繼續搭檔,蕭萬長這樣的角色,未來也不會改變,馬總統在財經領域,相當借重蕭萬長的經驗與看法。馬政府的財經團隊,從蕭萬長、央行總裁彭准南,到陳冲、經濟部長施顏祥、財政部長李述德,以及政務委員尹啟銘等,都有很強的專業。 據政院高層透露,府院也已指示金管會研議各項措施,在適當時機推出各項政策或作為,以力保各界投資台灣的信心。府院高層密切觀察,整個台股修正幅度和國際股市的連動情形,行政院高層透露,截至目前為止,台股跌幅並未超過國際股市下挫的幅度,加上台灣的七月出口創歷史新高,因此,全年經濟成長率仍希望達到5%為目標。 行政院高層指出,一天24小時內,全球各地都有股市在運作,政府已由各部會緊盯各種盤勢發展。在政府因應全球股災危機過程中,主要由陳冲負責協調,陳冲幾乎整日坐鎮在政府部會中,透過相關設備了解各地股市走勢。 各部會有任何訊息時,都在第一時間回報陳冲,再由陳冲向吳敦義報告,再上呈到馬總統。行政院高層指出,府院和各部會之間,除了一起開會的時間外,幾乎是熱線頻頻,隨時掌握最新進展。 全文網址: 抗股災 府院架起24小時防衛網 | 政府護台股 | 股市投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CK/STO7/6515346.shtml#ixzz1VuRHKgyl Power By udn.com

問題分析與解決


今天又是一個臨時六分鐘簡報,因為範圍太小所以二分鐘就完成報告,只好再度又用九宮格分享~解決問題的七個步驟~感謝巨鵬老師......學習結束後,同學該不會只叫我"九宮格小姐"
 
 
 
 
  • 蔡巨鵬 九宮格簡報,做得很棒哦!未來可能會被叫做~九宮「格格」 :-)
    • Tseya Chiu 九宮"太傅"教的好... 
      真是不好意思,關公面前耍大刀...^^

更正:創新強國 國科會提長中短程計畫

( 2010/05/19 21:19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0年5月19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希望用創新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表示,科技創新的部分,分長程、中程及短程計畫,長程的部分是高科技人才培育。

520就職兩週年前夕,馬總統上午舉行中外記者會,拋出「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等六國論,勾勒出台灣未來黃金十年願景。

在「創新強國」方面,總統指出,希望用創新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台灣的產業結構一定要改變,台灣的經濟策略也一定要調整」。他指示行政院協調經濟部、國科會等單位,對工業生產所需要關鍵性的紮根技術,必須加強研發,提高自製能力。

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表示,國科會在科技創新方面提出包括長中短程的目標,長程包括高科技人才培育,目前試辦「龍門計畫」(即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先辦理1、2年,成效良好,再延長計畫。另外,也在思考引進國外研究員。

陳正宏指出,國科會重要的任務是支持研究,中程計畫包括整合重要的國家型研究計劃,如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等。

短程計畫則是園區的建置,國科會官員補充,研發主要是廠商自己從事,但國科會也會幫助產學合作,提供經費補助。

3問內政部長江宜樺 少子化台灣有救嗎?

時事參考  本篇來自

作者:   |   更新日期: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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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從來沒有一次採訪,像訪問內政部長江宜樺一樣,氣氛又冷又火爆!

J編帶著上萬網友的心聲前進內政部,採訪部長這天,他剛在立法院接受一整天質詢。剛開始,部長坦誠內政部有許多力有未逮之處,也解釋這背後有政府體制的問題。部長回應的確很有誠意,但J編卻愈聽愈著急,聲音一下拉高8度:親愛的部長,您真的有聽到人民的聲音嗎?

今年9月,Yahoo!奇摩募集35,000名網友的意見,發現台灣人不是不想生,是不敢生!讓人驚訝的是,讓大家不敢生的原因,居然不是政策問題,而是貧窮問題!而當政府頻頻祭祭出各式各樣解決少子化的政策,上萬名網友(幾乎都是20~40歲的女性)透過民調說出了她們的心聲:我要的不是政府給多少錢,而是能否協助照顧小孩!

我們急切地逼問部長,這麼多的政策根本沒打動人心!為什麼?那一瞬間,整個採訪現場冷了下來。一直坐在後頭的幕僚,在採訪結束後有點被嚇到地告訴我們,謝謝Yahoo! 奇摩如此盡責,提出了許多「尖銳」問題。也因此,江部長向各位網友承諾,他一定會努力傾聽民意,苦民所苦。

第1問:政府單位頻頻推出相關政策,但都讓人民很傻眼,感覺沒有打中人心,為什麼會這樣?

《台灣少子化世界第1嚴重,卻遲遲沒有面對問題,沒有專責委員會處理!》台灣現在有人口政策委員會,但是在內政部之下,而非行政院。像全球招商、永續發展委員會都在行政院下,院長或副院長直接召開會議,來的都是各部會首長。有網友說,可以把一些因為少子化而裁撤的小學教室改成托育場合,但你想想,學校是教室誰管?是教育部。

在現在的體制之下,來開會都是各部會司長或專委,最後只能配合政策。不是部長層級,很多政策推動起來很困難。超過內政部能做的,我就只能等待,只能拜託。這是很低層次的。

我們現在掉入了一個惡性循環,不管丟什麼,人家會說光憑這個沒有用啦。我承認,我們在收集民意上的確需要改進。你知道兒童局有多少人嗎?35位同仁要負責全台灣兒童業務,台灣大學教務處至少有110位員工啊!

我是一個50歲的人,我弟弟不生、外甥不生,有些教過的學生也不生小孩,但為什麼一個屏東鄉下的年輕人不生?我不知道,所以我們也難以做出一個面面俱到又感動的政策,這是我們之前做得不夠好的地方。

第2問:台灣少子化到底有多嚴重?為什麼那麼嚴重?

《台灣婦女現在一輩子只生1.03個小孩,未來10年可能外國人滿街跑!》去年台灣婦女總生育率降到1.03,也就是一個婦女一生只生1.03個小孩,這是有史以來最低,也是全世界倒數第1。台灣如果要維持現有人力規模,那麼自然替換率是2.01,但現在我們只剩下1/2。

未來台灣的人口可能會呈現一種「畸型的變化」,呈現倒三角型。這樣對國家長期發展會有問題,像如果人口一直減少,台灣未來10年、20年勢必要引進外來人口,這會變成台灣人生活的常態。

但是我覺得台灣還沒做好準備。當然有人說這樣好啊,可以多元一點,但台灣現在對於外勞、外配都還不太能平等對待。也有人說,少子化可以讓大自然得到休克,減少破壞,但是台灣的自然替換率已經偏離常態太多,像未來年輕人勢必1個人養很多老人,納稅負擔會愈來愈沉重。

第3問:解決少子化,部長能不能向台灣人民承諾,未來可以期待些什麼?

《相關體制與施政方針已在力圖突破,傾聽民意是當務之急!》第一,現在總統及院長已經清楚意識到少子女化對台灣問題重大,也請內政部做主要負責單位,也許我們還需要一點點時間,但絕對不像1~2年前沒意識到問題的重要性。這個態度和決心是有的!

我目前已經上簽,請求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讓行政院親自召開,人口政策白皮書也已送往行政院修訂。否則依現在資源,內政部做不好是可以預見的事。

第二就是傾聽民意。除了少子化、國土政策和治安一直是內政部的施政之重,說聞聲救苦,那苦的聲音是一直傳過來。關於治安問題,我曾經四處微服出巡過,但一個人能化身成多少千手觀音?這樣我就變警政署長,不是一個部長了。

最後,我也想向各位網友說,這是我的個人信念,生兒育女請儘量不要從物質現實來看,它本身就是有一件有意義的事。

很多人說台灣治安不好、經濟不好、托育制度不好,但我也要提醒大家,有些地方比台灣有更多苦難、經濟長期蕭條,生育率也沒有台灣低,所以這裡面是否有些主觀意識,影響我們願不願意生育?

我不是叫大家不要抱怨,因為跟另一半一起生養小孩,會有很多事要面對。我到現在都覺得小孩給我的力量,讓我天塌下來都不怕。

採訪後記:江部長非常感謝各位Yahoo! 奇摩網友真誠的聲音,讓他在辦公室裡也能聽到大家的心聲。他有些話想對網友說,也期待聽到大家對少子化政策的期待與需求。

日本與台灣因應少子化現象之對策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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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慧

國立嘉義大學幼教所研究生

 

根據OECD認為,世代間要能完全交替,每名婦女生育率必須達到2.1人以上,才達到「安定人口」;但是由於經濟的發展,財富的累積,都市化的崛起,女性主義的抬頭,婦女逐漸進入職場,加上控制生育技術的新發展,合法墮胎的被接受,而使得全球生育率空前的降低(何金針、唐璽惠,2006),少子化現象幾乎成為先進國家普遍的趨勢

 

一、        日本與台灣人口生育現況

以日本而言,在二次大戰後的一九四零年代後半出現嬰兒高峰期,每位女性一生中平均的生育數約5.0,直到一九四八年人工墮胎合法化後,出生率才開始大幅下跌。一九六零年代至七零年代前半的高度成長期,合計特殊出生率還維持二點一三名的安定情況,但一九七五年起則跌到兩名以下,一九九七年步入「少子高齡化社會」(十五歲以下人口低於六十五歲以上人口),2005年生育數降至1.29,總人口也開始減少,顯示日本社會步入人口減少的時代,「少子化」的新名詞,也就此產生傅婉禎,2004

就台灣地區人口發展來看,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6)歷年人口增加率顯示,民國70年出生人口有41萬多人,80年約32萬多人,91年降至24萬多人,9321 萬餘人,94年出生人口數則僅20萬餘人。徐明珠(2006也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指出台灣出生率已降至1.18人左右,其顯示出台灣也面臨了少子化的衝擊,人口結構將朝高齡化,對未來政府構成沈重的負擔,持續影響下,將造成各階段教育就學人數驟降,影響教育產業的生存發展及國家總體經濟發展

 

二、        日本的少子化對策

日本政府針對空前嚴重的少子化問題,1990年代以來就在幼托政策上進行種種努力,「少子化對策」一詞逐漸成為固定用語(翁麗芳,2004)。為解決少子化問題日本於2003年發表兩項新法規(周志宏,2004;蔡春美,2005
(
)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三年七月三(九月一日施行)
  此法乃日本政府針對少子化時代的來臨,日本社會對因應少子化的事態採取之對策,作基本政策原則之宣示(周志宏,2004)。更於二
○○四年六月四日決議<少子化社會對策大綱>。
(
)次世代育成支援對策推進法(
○○三年七月十六日
  其內容針對次世代的育成所必須之支援措施,制定基本理念,並確立國家、地方公共團體、企業及國民之責任與義務。並建立中央與地方分權之制度,國家對次世代育成支援對策,只有政策指針之制定權,地方則有行動計畫之測定與實施之權限之設計,亦即各地方公共團體之政策制定及其實施有其自主權。
   
綜合兩項法規,
其針對育兒;就業;家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內容如下:

(一) 育兒支柱:

1.地方/鄰里社區的育兒支援,如:提供各式各樣的育幼支援服務及網路建構的導入;

2.延長托育時間,彈性化托育時間與方式:充實幼兒的教育、托育與課後照顧政策;

3.充實兒童的醫療制度與健康支援;

4.懷孕與生產的支援:孕婦免費檢查的次數增加、生產後領取育兒補助金(三十萬日圓)的手續簡便化(行政與服務一元化)

5.營造育兒的安心與安全環境,如:普及育兒長期休假制度

(二)  就業支持

1.支援年輕人就業與女性再就業;

2.企業公布育兒支援行動計劃的義務,如:延長育兒休假期間、增加育兒津貼或保証重新雇用由於育兒而辭職的女性職員;

3.育嬰假:「留職有薪」方案,婦女可領工作時40%的薪水在家專心育兒。

4.促進男性參與育兒的父親教育方案:強調男性也應配合調整其就業型態,並且設定男女必須取得一定目標值的育兒休假率。這打破了傳統將育兒工作全落在女性身上的固有觀念,也大大的減低了妨礙女性就業的因素(沈桂芬,2006

(三)  家庭支援

1.推動生命教育:擬定兒童虐待防止對策以及對生命的重視;

2.支援母子(單親)家庭的自立對策;

3.經濟負擔的減輕,如:育兒減稅、兒童津貼增額

4.支援兒童學習。

 

三、        台灣的少子化應變策略

雖然總統府日前召開會議,將少子化、高齡化人口結構改變列為國家安全隱憂議題,並列入「國家安全報告」,指示教育、經濟、人口之政府部門採取因應對策(翁翠萍、劉嘉韻,2005,但截至目前為止,僅內政部之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已於95614日公佈外,其餘行政部門則尚外公布具體政策白皮書,因此僅就目前已實施之相關應變策略,加以描述:

()育兒支持

1. 延長托育時間,彈性化托育時間與方式,如民國九十五年起,教育部鼓勵直轄市、縣()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以支持婦女婚育,使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並讓學齡前幼兒在健康安全之環境成長。

2. 增設多元托教體系,如:輔導地方設立公私立托兒所、並研擬開放各級學校均可附設幼稚園或「公辦民營」,以擴大幼稚園的容量(何金針、唐璽惠,2006)。

3.生育補助津貼,仍尚未普及全台所有縣市。

3.兒童醫療:三歲以下與低收入戶兒童醫療補助

()就業支持

1. 女性再就業: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2.受雇者得申請兩年之留職停薪之育嬰假。

()家庭支援

1. 經濟負擔的減輕,如:教育部自九十年起推出幼兒教育券,及九十四年一月推出的「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與經濟弱勢幼兒的幼稚園學費補助,已明顯減低父母負擔以提升幼兒受教權(施宏彥,2005);內政部則進行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兒童托育津貼、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等。

2.支援單親婦女,如:兒童幼教津貼,協助婦女照顧幼兒。

 

四、        比較與建議

(一) 設置少子化專責部門制定應變政策

綜合中日針對少子化現象所擬定的各項對策與策略,可發現日本乃在少子化社會基本法下,整體思考,並有專責之機構;反觀國內,目前各項因應策略乃由教育部、內政部、勞委會所提出,因為各有觀點,因此落入「頭痛醫頭、脚痛醫脚、各吹各調」的危機,連目前為少子化研擬的政策方向,也是由各部會分為教育、人口政策白皮書,實在需要參考日本的他山之石,由行政院主導跨部會之少子化政策小組,提出切要的應變政策,如: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施行細則等及各種因應的配套措施,以求全面解決因少子化社會帶來的問題(蔡春美,2005

(二) 養育責任社會化

目前台灣所採行的「補貼」方式,如:生育補助津貼,主要在於提高生育的利潤張國偉,2004;但根據衛生署所做的調查不願意再生第二胎的原因,「經濟能力」及「養育成本」兩項所佔的比重最高,加起來的百分比超過65%,如果能學習日本讓婦女「在產假」外,增列「陪產假」、「育嬰留職有薪」 及「育嬰津貼」等;而公私立機關團體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政府應給予部分經費補助,這些措施都有將養育費用社會化,實施後應將有激勵婦女提高生育率之效果。此也符合台北市研考會針對年滿廿歲以上、四十九歲以下民眾進行鼓勵生育措施相關政策滿意度之民意調查發現,若能實施「減稅或提高免稅額」、「彈性工時」及「產假或育嬰假」等三項措施,受訪者才會考慮願意多生一個以上的小孩(于慧蓮,2006)。

()中央與地方的資源全力支援少子化社會對策(蔡春美,2005

從日本的少子化社會對策,少子化不僅是有關經濟產業和社會保障的問題,也攸關國家與社會的存立基盤,社會整體的意識改革非常重要。少子化問題影響直接影響國家經濟,必須長期累積努力,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人民團體,目前日本的大型企業已經開始邁出一大步,但反觀國內各大企業,卻仍與勞委會仍進行育嬰假之拉鋸戰(許惠安,2006,政府部門應加強宣導,使全國各行業與社團,都加入少子化的應變行列。
(
)加強宣導匡正人民的育兒觀念

1.日本的少子化對策中,加入了對人民的生命教育宣導,柔軟的讓人民注意生育不只是「津貼」、「補助」的問題,還包含了對生命的重視以及對國家的愛國表現,這樣的宣揚,是在我國少見的,應納入未來政策的研擬中,讓每一個人都能視嬰幼兒為國家未來之資產張國偉,2004)。

2.雖然社會的變遷,男性參與育兒的比例逐漸增加,但日本的對策中,立法男性參與育兒的義務與男女的相對育嬰假比例,則可以打破以往男性為育兒配角的傳統角色,降低女性的就業壓力,實為我國可效法之處。

 

五、結語
  我國與日本同樣面對少子化之趨勢,但卻未有類似日本<少子化社會對策>整合性之對策計畫,只見到若干零星應變政策,一直缺乏具體、強制性高的相關法律之制定,更未見公布有決定政策方針與原則的「基本法」(蔡春美,2005)。日本由九零年代起,即開始重視並進行政策推行與評估成效,進行修正與補強,當前急速少子化的現實已迫在眼前,日本近年來的努力實可作為借鏡,請有關當局儘速決策為禱。

雲林麥寮~~危機管理

新聞發布  
 

重大工安事件應由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各本災害防救法令權責合作處理

一、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區內台塑石化公司煉油廠於本(99)年7月25日19時58分,因重油加氫脫硫製程區單元低壓蒸餾區主塔設備洩漏發生火災,經該公司及相關單位搶救後,火勢已於27日15時30分撲滅,並無人員傷亡。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及行政院勞委會勞檢所業各依主管法令,分別處以停工處分。

二、本次災害發生後,各相關主管機關均隨即啟動救災作業;惟雲林縣蘇縣長對中央未能即時協助處理救災部分有所微辭。然就行政院環保署之資料顯示,雲林縣環保局當日於災害發生後,已立即依環保法令規定成立應變中心,並向行政院環保署請求毒災應變及監測支援,環保署毒災應變隊亦隨即前往支援監測;至於雲林縣消防局則向內政部消防署回報可自行處理,因此消防署緊急應變機制並未啟動。

三、有關部分人士批評中央政府不關切本次災害救災機制部分,經查由於相關法令均已有明確規定救災之權責,無論消防檢查、災害搶救、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公害糾紛賠償處理及工廠登記管理等事項,均屬地方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職權。因此本次災害發生後,雲林縣政府即依權責進行搶救及通報,中央經濟部工業局杜局長當夜即前往了解災情,經濟部施部長亦於次日下班後兼程至麥寮關心並聽取地方代表意見並已轉達台塑企業王文淵總裁處理。行政院吳院長更於28日上午在行政院接見包括麥寮鄉長、縣議員、代表會副主席及村長等居民代表,並作成督促台塑企業落實回饋承諾、協助雲林縣政府設置環境監測站、以及督導雲林縣政府儘速處理公害糾紛賠償等政策方向。至於部分媒體所載雲林縣政府救災設備不足一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表示,99年該署已擬補助地方消防局化學消防車,但雲林縣政府已正式函文表示尚無需求。

四、行政院環保署已行文雲林縣政府表示有關民眾因本次災害所受之損失部分,請該府儘速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調處,協助受災戶向台塑企業請求賠償;至於常設環境監測系統,環保署亦將協助雲林縣環保局儘速辦理。

五、因麥寮工業區內工廠屬勞委會列管之加強勞動檢查對象,先前已實施每二周前往例行查核,今後將增加查核頻率,改為每周查核一次,以強化該工業區之工安作業。

六、鑒於工業區輔導管理及災害防救作業需求,經濟部工業局將依99年6月2日甫修正公布之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強制麥寮工業區內各家企業加入工業區區域聯防體系,並將於8月31日前在麥寮工業區設置經濟部工業局之工業區管理機構。

七、經濟部將立即邀請環保(雲林縣環保局、環保署)、勞安(雲林縣勞工局、勞委會)、消防(雲林縣消防局、內政部消防署)等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麥寮工業區內企業研商,協助雲林縣政府研擬麥寮工業區化學災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包括災害預防、毒化物及危險品管理手冊、相關檢查作業之標準作業程序、可能之危機因子分析、災害通報、搶救分工、災民撤離、救防演練等),該計畫將作為該工業區未來防救災作業執行及追蹤查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