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
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關於預算...
Q:
工程採購標的
施工費預算
95
萬元
,如加計機關自行留用之工程管
理費用、空氣污染防制費
…
部分,則逾
100
萬元。本採購是否屬公
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A:1.
「預算金額」依本法施行細則第
26
條第一項規定,為該採購得用
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
2.
工程採購標的之預算既為
95
萬元,
如無後續擴充情形者,屬未達
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包括機關自行留用之工程管理費用部分。
(
93.9.23.
工程企字第
09300370160
號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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