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民法對保固期採半強制規定

建築物(結構物)為5年:未達5年仍適用5年,如契約為10年,則仍依10 年

非建築物為1年:未達1年仍適用1年,如契約為3年,則仍依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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